关于举办2016年广东省广播影视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专业科目培训班的通知

关于举办2016年广东省广播影视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专业科目培训班的通知

发布时间:2016-05-09 作者: 来源:

各地级以上市文广新局、各级广播电视台(集团),省直新闻出版广电系统各单位、局机关、局属事业单位:


根据《广东省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条例》规定和广东省新闻出版广电局发布的《2016年广东省广播电视新闻、播音、广播电影电视艺术、广播电视工程技术、出版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专业科目学习指南》的要求,为进一步做好我省广播影视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工作,满足全省广播影视专业技术人员的培训需要,经省局批准同意,广东省广播影视艺术服务中心(广东省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基地)现定于2016年6月至7月在广州举办5期广播影视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专业科目培训班。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:

一、培训科目与学时

继续教育专业科目共设四个:

综合科目:《新闻从业人员的社会责任与职业道德》,12学时。

专业科目1:《融媒体时代广播电视新闻节目内容的创新与实践》,12学时。

专业科目2:《广播电视技术的创新与应用》,12学时。

专业科目3:《融媒体时代的文艺创新》,12学时。

二、培训对象及要求

根据规定,全省广播影视专业技术人员均应参加相关专业科目培训。“综合科目”为所有专业技术人员参加;“专业科目1”为广播电视新闻业务人员(含播音员主持人)参加;“专业科目2”为广播电视技术人员参加;“专业科目3”为广播影视艺术人员参加。

三、培训时间、地点与报名方式

  (一)培训时间:

2016年广东省广播影视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专业科目培训安排在6月至7月举行,共举办5期培训班,每期培训课程均包含综合科目与一个专业科目,具体如下:

课程一(综合科目+专业科目1):广播电视新闻业务人员(含播音员主持人)参加,共举办2期。

第1期: 6月13—6月17日(6月13日报到)

第2期: 6月27—7月1日(6月27日报到)

课程二(综合科目+专业科目2):广播电视技术人员参加,共举办2期。

第1期: 6月20—24日(6月20日报到)

第2期: 7月11—15日(7月11日报到)

课程三(综合科目+专业科目3): 广播影视艺术人员参加,共举办1期。

第1期: 7月4—8日(7月4日报到)

(二)报到与培训地点:广州市环市东路331号广东省新闻出版广电局大院内自编14号广东省广播影视艺术服务中心(原广东省广播电视学校)。

(三)报名方式:报名时间为5月9日至6月8日。请各单位统一组织本单位人员报名,并优先安排今年申报评审专业技术资格的专业技术人员参加培训;填写《报名表》(见附件二)传真或发电子邮件至我中心。

请地级市文广新局接通知后协助转发至所辖县(市)文广新局和广播电视台,以满足基层广播影视从业人员参加继续教育学习的需要。

四、培训方式与课程内容

(一)培训方式:集中培训,面授为主,统一考核。

专业技术人员经培训并考核合格,颁发《广东省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证明》。

(二)培训课程内容:见附件一

五、收费标准

培训费用:420元(含培训费、教材资料费等)。食宿统一安排,费用自理。培训费用建议转账支付,我中心银行账号如下:

开户名:广东省广播影视艺术服务中心

开户行:中国银行广州越秀支行

账  号:641857745246

六、其他事项

(一)报名与咨询电话:

电  话:(020)61292754、61292799、83350292(传真)

联系人:陈老师  刘老师

    报名电子邮箱:hoejin@163.com

(二)我中心网址:http://www.gbtv.cn

 

 

附件一: 2016年广东省广播影视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课程表

附件二: 2016年广东省广播影视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报名表

 

 

 

 

 

                          广东省广播影视艺术服务中心

                               2016年5月3日

 



附件一 附件二

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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